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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实习、见习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4-04-12   点击数:

关于本科生实习、见习意外伤害保险参保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实习、见习中的意外事故和各类风险,使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有效救治和经济补偿,学校拟为即将实习、见习的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24年7月-2025年7月参加实习、见习的本科生。

二、缴费标准

学生处将按照各专业实习、见习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个月实习、见习期保费不高于10元/人,12个月实习、见习期保费不高于20元/人,实习、见习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学校承担。

三、参保流程

(一)辅导员提名(即日起-4月15日)

辅导员登陆学工系统,核对、提交即将实习、见习的学生名单,并选择实习、见习时间段(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学院审核(4月16日-4月20日)

学院资助专干协助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登陆学工系统,对辅导员提交的学生名单及实习、见习时间段进行审核(操作方法见附件)。

(三)学校审核(4月21日-4月30日)

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复审,并为审核通过的学生办理承保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报送名单准确、及时,不得遗漏。

(二)为确保及时办理承保手续,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按时审核、提交参保学生名单。

(三)审核过程中,系统或账号问题请联系信息技术处(电话:029-86177635);保险业务咨询请联系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9-86177402)。

附件:实习、见习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系统操作方法手册


西安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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