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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政策待遇

发布日期:2014-06-24    作者:学工部管理员     来源: 学工部     点击:
 

入伍时:高学历青年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安排去向。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和在校生可保留入学资格。在退役后2年内,可办理复学手续。

政治账

考学。入伍后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保送入学。对表现优秀的可以报送入军队院校学习,提拔为干部。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定向考录。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政法干警招录时,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等由政府安排工作。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则个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经济账

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自主创业的复退军人地方政府提供5万余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地方优待金2013年我区优待金每年每人最高30103元。义务兵期间,两年共发放优待金60206余元。退伍后,地方政府自主就业补偿金每人14700元。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10000元。高校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进行补偿1800030000元。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0000元。部队发放津贴。两年发放津贴费132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部队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发放退役金23000余元。

当兵2年期间大学生经济收入:地方政府优待金60206元(2013年未央区标准);自主就业补助金14700余元;艰苦地区补助10000元;国家学费补偿1800030000元;部队发放津贴费13200元,退役金23000余元。最高合计151106余元。

应征入伍程序

适龄青年必须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参加兵役登记,否则,将不能报名参军。兵役登记有后,打印登记表报送给所在高校武装部或区征兵办,等候体检、政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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