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14:45:14
学工部(处)简介
来源:学生处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1-04-21 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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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工部(处)是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资助、队伍建设、易班建设、少数民族教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各院系积极有序的开展学生工作;协同学校团委做好学团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成才创造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学工部(处)下设学生管理科、学生教育科、大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易班发展中心五个科室。

  学生管理科:在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制订学生管理制度及措施;负责学生校园文明行为和学风督导,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负责辅导员的管理与培训;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各项评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学生违纪违规的处理工作;负责学生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管理等工作。

  学生教育科: 在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理论研究,加强学生的思想文化建设;负责规章制度的调研、拟制以及制度颁布后的宣传、落实工作;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系列教育;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教育、专题教育;组织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负责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培训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做好科室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收发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大学生资助中心:在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大学生的奖、助、勤、贷、补等助学工作。主要包括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社会资助类的奖助学金的审定、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性补助、生活补贴的审定和发放等工作;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保险的理赔和管理管理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在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集咨询辅导、学术研究、管理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和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工作体系,做好心理问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加强对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委员的培训;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建设,为师生组织开展心理测试、心理咨询服务;负责对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开展专业培训,并进行专业督导;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调查,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管理,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建立师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渠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内容的收集、审查、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参与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立项与研究,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社团开展心理科普活动。

  易班发展中心:在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校内学生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青年思想引领工作;负责对易班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考核易班工作站的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易班工作站的运营和审稿工作;负责向易班工作站、上海易班中心上传稿件;负责班级易班工作站的调研、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易班工作站学生的聘任、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易班工作站校内活动的宣传主题策划工作;负责与上海易班中心保持良好的联系、为西医易班的建设做更好的规划;

  学工部QQ号:2050166314

  学工部邮箱:20501663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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